5.8 污水收集与处理


5.8.1 污水井(池)应保持密闭良好,污水井(池)旁应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,不应在距污水井(池)5m范围内进行电、气焊操作。
5.8.2 操作人员进入污水收集井(池)、检查井进行检修或清掏作业时,应先将污水全部排空,并应对收集井(池)内部进行吹扫换气。
5.8.3 人员进入污水收集井(池)内应佩戴防毒面具、防静电工作服及其他必要的防护用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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